有毒有害污染物包括(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优先控制化学名录》中所列物质,以及其他经证实会对人体造成“三致”效应或对生态造成环境危害的物质。
(1)污染物的化学名称、通用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等。
(2)污染物的一般理化性质。
(3)污染物的毒理毒性数据。
(4)环境安全浓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