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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析编写要求之制药建设项目

时间:2022-02-19 21:15:47  来源:  作者:

摘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

工程分析

7.1  分析内容

制药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应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改建、扩建项目应对照7.1.4~7.1.67.1.9 的要求说明其变化情况,搬迁项目应对照 7.1.1~7.1.67.1.9 的要求说明其变化情况。

7.1.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总投资、项目组成、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年运行时数、定员、占地面积、平面布置(附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对于按批次生产的制药建设项目,除年运行时数外,还要给出年生产批次、每批次生产周期、同时运转批次数等。

7.1.2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介绍主要原辅材料的规格、来源、用途、消耗量、生产场所最大使用量、储运方式、贮存场所最大贮存量,燃料的种类、成分及含量、消耗量等。

7.1.3   公用工程

除介绍给水、排水、蒸汽、供暖、供电、通风等工程外,还应介绍纯水制取系统、空气净化系统(要说明排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制冷系统等制药行业特有的公用工程。

7.1.4   工艺原理

分析并说明主要工艺原理、技术路线及其来源,明确主、副产品的化学分子结构式。化学药品制造列出主、副化学反应方程式,说明反应转化率、产品收率等。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发酵类给出产品收率等指标。

7.1.5   平衡分析

根据工艺原理和生产特点,对制药建设项目的各生产装置进行物料平衡分析并汇总,给出投入产出比、物料损失率

使用溶剂的制药建设项目应进行溶剂平衡分析。说明溶剂回收工艺,并从设备选型、回收工艺条件等方面论证工艺的可行性,明确溶剂的回收率及去向

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中的主要化学元素应进行流向平衡分析,分析其最终流向和存在形式

对制药建设项目及企业进行水平衡分析,给出新鲜水用量、重复水用量,以及废水产生量、处理量、回用量和最终外排量,明确具体的回用部位,计算水重复利用率、污水回用率等,对水资源利用水平进行分析。

上述平衡分析应给出平衡图、平衡表。

7.1.6   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及污染源排放分析

7.1.6.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按生产装置(或工艺单元)分析并描述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配置、生产、产品包装、污染物处理等,以及中间过程的物料流转、物料回收说明物料投加位置和方式、物料走向、主要操作条件、产物和污染物排出位置,污染物去向、物料回用和套用去向。注意对原辅材料及中间反应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因子的分析

给出带产污节点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由工艺单元中主要生产或操作步骤组成,工艺流程图应重点反映主要物料流向、产污节点(即污染源),并对产污节点分类编号,与工艺流程叙述保持一致。带产污节点的工艺流程图示例见附录 B

同时对储运过程、公用工程设施等进行产污环节分析

7.1.6.2 污染源排放分析

根据工艺原理和流程,分析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给出污染源排放特征表,表中污染源编号与工艺流程图对应。

a)废气污染源排放特征表应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在装置、编号、废气排放量(m3/h m3/d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浓度(mg/m3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排放规律(连续或间断,间断排放的给出单位时间内的排放次数,每次持续的时间)、处理措施、排气筒高度(m 、内径(m)、排气温度(℃)、排放去向、无组织废气排放特征及污染物全年排放总量。

b)废水污染源排放特征表应包括:废水污染源名称、所在装置、废水排放量(m3/h m3/d)、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浓度(mg/L)、排放规律(连续或间断,间断排放的给出单位时间内的排放次数,每次持续的时间)、处理措施、排放去向。

c)固体废物排放特征表应包括:固体废物名称、产生的装置(或工艺单元) 、编号、主要成分和含量、分类、去向。分类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名录中未明确列出的,可依据企业对现有同类固体废物按 GB5085 已鉴别的结果进行分类。

d)噪声源排放特征表应包括:噪声源名称(设备或工艺单元名称)、所在装置、规律(稳态或非稳态)、噪声级(dBA))、降噪措施。

7.1.7   非正常工况排放分析

根据生产特点,识别非正常工况(开车、停车、常见事故、检修等)给出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成分、数量与强度,产生环节、原因、发生频率及控制措施等

7.1.8   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简要说明制药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废气治理措施,资源回收利用措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噪声控制措施等。列表给出污染物经环境保护措施处理后的排放情况及执行的标准,分析制药建设项目的达标排放情况。对于尚未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应对环境保护措施及与污染物有关的工艺流程提出改进方案,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7.1.9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核定出制药建设项目每年的“三废”及其中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和排放量。

核定出制药建设项目运行后,企业(包括现有、在建项目)“三废”及其中污染物的年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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