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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分析总体要求

时间:2022-02-21 09:42:08  来源:  作者:

该节内容分析按水、气、声、固的顺序开展。

一定要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XXX》核实项目各产污单元、主要控制的污染物是否齐全,治理技术是否为可行技术。

⑴源强核算总体要求

源强和许可排放限值优先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XX》进行。

无法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算的,源强核算应依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核算方法应按指南规定的优先次序选取,若无法采用优先方法的,应给出合理理由。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相关要求:

4 总体要求

应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体系规定的工作程序、核算方法、技术要求进行污染源源强核算,识别所有涉及的污染源和规定的污染物,按照规定的优先级别选取核算方法,给出完整的源强核算结果和相关参数

核算方法所需参数的测定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资料收集方式获取参数时,选用的参数依据(如可研报告、设计文本、台账记录等)应规范有效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应采用具备最优排放水平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选取对应的参数进行源强核算;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域的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应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选取对应的参数进行源强核算。

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应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并分别明确正常排放量和非正常排放量。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应考虑生产装置运行时间与污染治理措施运行时间的差异,分别确定废水污染物的产生量核算时段和排放量核算时段。

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时,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装置的运行工况参数,如物料投加量、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副产物产生量等;进行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时,还应分别详细记录调质前废水的来源、水量、污染物浓度等情况。

5 源强核算程序

污染源源强核算程序包括污染源识别与污染物确定、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定、源强核算、核算。

6.2污染源的识别

污染源的识别应结合行业特点,涵盖所有工艺和装备类型,明确所有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场所、设备或装置,包括可能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跑冒滴漏”等环节。行业指南应结合行业特点和 HJ 2.1、HJ 2.2、HJ/T 2.3、HJ 2.4、HJ 610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对行业的重要污染源进行详细说明。

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XX》,如《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附录 A(资料性附录)给出的列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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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项目源强确定可依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9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98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HJ 992-2018),制药工业部分计算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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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物料衡算、类比法、产排污系数法、理论公式计算法、经验公式估算法

1)优先采用《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要求进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一步规范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现公告如下:

一、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未规定相关排(产)污系数的,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二、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三、上述情形中仍无相关计算方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样测算方法。

2)其次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XX》。

3)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

包括《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移动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参考《XXX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价指标

5)以上文件均未涉及的污染源可采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试用版)》:

包括《工业源系数手册(试用版)-2019》、《集中式系数手册(试用版)-2019》、《生活源系数手册(试用版)-2019》、《移动源系数手册(试用版)-2019》。

⑶类比监测资料查找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查找企业自主验收信息进行类比。

⑷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XXX相关章节。

XXX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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