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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总体要求

时间:2022-02-21 14:51:59  来源:  作者:

总纲要求:

1) 应重点预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等情况的环境影响。

2) 当建设阶段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振动、生态以及土壤等影响程度较重、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 可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环境敏感程度、影响特征等选择开展建设项目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4) 当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存在累积影响时,应明确累积影响的影响源,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发生累积影响的条件、方式和途径,预测项目实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累积环境影响。

5) 对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6) 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分析环境风险源项,计算环境风险后果,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对存在较大潜在人群健康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分析人群主要暴露途径。

同时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土壤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评价、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采掘、交通、海洋工程、钢铁、石油化工、农药、制药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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