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纲要求: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 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 涉及危险废物的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六)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归纳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和危险特性,分析预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